发布不当言论,ST贵人及董事长、董秘遭福建证监局和上交所双重警示

发布日期:2024-02-28 06:40    点击次数:140

(原标题:【原创】发布不当言论,ST贵人及董事长、董秘遭福建证监局和上交所双重警示)

ST贵人(603555)2月23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公司董事长李志华、董事会秘书苏志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称,2024年2月23日,ST贵人在答复投资者致电时,称“立案本身对公司经营没有什么特别的影响,这只是一个立案告知书,基本上是对前期相关事件的一个处理结果。”当晚,ST贵人发布澄清公告称,当日发表的上述言论缺乏事实依据。公司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李志华、董事会秘书苏志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2月23日,上交所也因此发布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志华、时任董事会秘书苏志强予以监管警示。后续将根据进一步核查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上交所要求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来源:读创财经

审读:孙世建